市律协召开“电动自行车上路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
深圳律师网 2009年 9月 24日
针对深圳拟禁行电动自行车的新政策, 9月 23日下午 ,市律协召开“电动自行车上路相关法律问题”研讨会。研讨会由市律协理事、市律协业务发展委员会主任李建华主持,市律协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和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我市感兴趣的律师及南方都市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会议。
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胡小领、刘南筠、刘学钧委员和行政法律业务委员会郭安元、宋为民委员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从环保、道路安全、深圳自身的城市建设特点等多角度出发,提出了要更新交通观念,改善交通设施,完善电动车行业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路段、行驶时间加以适当限制,启用正确的行政程序、禁止电动车应缓行等积极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