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对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提出要求坚持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改起 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司法规律的立案登记制度
来源:2015年4月17日《人民法院报》第1版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7日 作者:刑委 责任编辑:李力
本报北京
孟建柱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增强工作前瞻性,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勇于攻坚克难,突破影响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瓶颈障碍。要科学研判、妥善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对法院工作的影响,既要开好门,又要办好事,防止“中梗阻”。要提升立案服务水平,完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通过方便快捷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要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强诉讼诚信建设,依法制裁违法滥诉,维护正常立案秩序。
孟建柱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加强对这项重大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帮助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广东律协、深圳律协刑委会郑剑民辑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