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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市律师行业2020年度保险投保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4月6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确保我市律师行业保险统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根据省律协工作安排,现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开展保险投保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请全市律师事务所核查2020保单年度“执业责任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险、重大疾病保险”投保名单是否符合保险协议约定的被保险人范围,同时统计因投保人不符合条件所缴纳的保险费用。

(一)“三险”被保险人范围  

险 种

被保险人范围

备 注

执业责任保险

执业律师

含兼职、法援专职律师,不含公职、公司律师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险

执业律师、实习人员、律所行政人员(均不含家属)

律所行政人员:投保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

重大疾病保险

(二)不符合投保条件的应退保费标准

1.集中投保期间

险 种

参保人

保 费

执业责任保险

执业律师

75//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险

律师、实习人员、律所行政人员

98//

重大疾病保险

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每年使用会费为全市律师(包括公司律师)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律师无需另外缴费

实习人员、律所行政人员

110//

2.季度新增

          险种

 

律师向市律协备案日期

执业责任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

2020年6月1日至8月31日

60元

80元

70元

2020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50元

70元

60元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9日

40元

60元

50元

2021年3月1日至5月25日

30元

50元

40元

 

二、注意事项

请各律师事务所协于2021426日前完成核查。如无相关情况的,请填附件1《承诺书(A款)》;如有不符条件的,请填附件2《承诺书(B款)》及附件3《不符合保险协议约定的被保险人名单和退费汇总表》。所填附件需加盖律所公章,并将原件及扫描件发至市律协秘书处。如逾期不提交《承诺书》的,自行承担理赔风险。

三、资料提交方式

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工作邮箱:wqb03@szlawyers.com

2原件交至深圳律师协会维权纪律部,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

特此通知。

 

 

联系人:周瑞澳21516607  张云清 82025630 

 

 

 

附件:1.承诺书(A款)

2.承诺书(B款)

     3.不符合保险协议约定的被保险人名单和退费汇总表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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