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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办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作者:党办 责任编辑:党办

宝安区律师党委、广和党委、盈科党委、各直属支部(总支)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组织部有关部署要求,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对象

    市律师行业党委全体党员

二、考学时间

即日起至2018131

三、考学内容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考学方式

通过电脑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专题页面进行考学;或通过手机扫描考学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考学实行实名制,党员必须正确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方可进入考学系统答题。(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1

五、考学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要切实抓好考学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迅速将考学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确保考学部署落到实处,实现考学全覆盖

(二)严格督查考核。建立严格的情况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对各党组织抓党员考学的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将其作为各党组织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三)确保取得实效。

各直属党委:汇总直属党组织的考学情况,收集直属党支部考学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做好跟踪工作,及时反馈考学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2018125日前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各直属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组织督促支部党员参加考学,在本支部完成考学工作后,填写直属党支部考学情况统计表,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确认(手签),统一将本支部党员考学情况(见附件2)和考学成绩截图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到市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杜佳美,电话:83025936,陈璇琳,电话:82752162;邮箱:szlxdw@126.com

附件:1.考学活动指引说明

      2.各基层党支部考学情况统计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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