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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4日 作者:

您好!本人是应届毕业生,在教育培训公司目前做咨询,工作有3个月。劳动合同签的是教师,入职第二个月由于公司招生不佳而转为咨询。目前公司经营不善,人员流动频繁。提成是咨询的命根子,没有提成根本活不下去。近来听老员工反映,公司有个不成文规定,对于离职的咨询,其合同有效期的最后一个月的提成都以学员波动幅度大为由拒发。此举严重侵害咨询的利益,是否违背了劳动法?本人应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