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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0〕03 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李坤律师予以“训诫”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李坤,男,执业证号:14403201410053955,在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私自收费、未按规定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64日对李坤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