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召开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春座谈会
深圳律师网2006年2月10日
2006年2月7日下午,深圳市司法局在司法部港澳培训中心召开深圳市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春座谈会。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党委书记、局长李英才及司法局党委全体成员、司法局各处室的负责人、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李淳、监事长王和平及21名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邹从兵主持。
会议就如何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法治深圳中的职能作用、如何发挥律师在参与社区法律服务、政府接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和应有的作用、如何拓展和规范我市律师业的发展、律师在执业中和履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中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提供哪些协助和支持四个方面进行了讨论。
省、市人大代表张丽杰律师、市政协委员、律协副会长高树律师、张志律师、市人大代表、律协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于秀峰律师等与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委员分别上述四个议题及其相关问题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及建议。
深圳律师协会会长李淳在会上介绍了北京、上海、广州律师担任各级人大、政协的情况。李淳会长介绍深圳律协为加强和鼓励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专门设立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为律师参政议政拓宽渠道、为律师更多参与深圳政治生活提供服务。
李英才局长认真听取了律师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深圳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李英才局长强调:深圳市司法局党委非常关心、非常支持、非常重视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目前是深圳律师业最佳的发展时期,要抓住机遇,提高深圳律师、深圳律协的形象,增加深圳律师参政议政的机会,扩大深圳律师在深圳政治生活中的影响、提高深圳律师在深圳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
李英才局长还强调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间的关系是:“荣辱与共、同舟共济、血肉相连”。
与会的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感责任重大,并表示将不辱使命,认真履行职责,为我市3600多名律师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