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公开塑化剂监管措施 迟迟未向公众公开暴露监管漏洞
新华网
今天下午,江苏丰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亚兵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邮寄出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发现塑化剂问题后采取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徐亚兵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2011年6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下发《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的紧急通知》后至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在餐饮行业针对哪些产品进行了塑化剂排查?白酒产品是否属于排查之列?其次,2011年食药局先后查封了含塑化剂的香精和药品,还有哪些产品被查出有塑化剂?第三,2012年8月20日,中国酒业协会公布了《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食药局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白酒中含塑化剂不对人体造成伤害?是否据此对白酒产品进行排查,并公告下架问题白酒?最后,白酒塑化剂事件曝光后,食药局采取了哪些监管措施。
记者了解到,2011年5月,台湾发生添加塑化剂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后,塑化剂也曾引起了大陆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同年6月,卫生部签发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该文件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
2011年6月下旬,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1〕23号文)。文件中要求“认真排查酒类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但未具体提及酒类中的塑化剂风险。
2012年4月的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理事会会议和7月的中国酒业协会全国白酒国家评委年会,再次提出严控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的要求。
“从台湾塑化剂问题引起关注,到酒鬼酒引发塑化剂风波已经近20个月,塑化剂问题却迟迟未对公众公开,这一方面与我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漏洞有关,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相关部门主动公开食品安全信息职责意识的缺失。”长期关注食品安全的公益机构天下公执行主任、美国福特汉姆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于方强对记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