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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法官和律师共建互动机制

我会与罗湖法院探讨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

发布时间:2016年6月3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6月2日上午,我会会长高树、副会长黄思周、秘书长王红、理事杨逍、监事梅文应罗湖区法院邀请,就如何建立律师与法官工作机制,与罗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久祥、党组成员、副院长季媛、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梁炳贤等进行座谈。   

  

      李久祥院长对我会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他介绍了罗湖区在司法改革、法院信息化平台和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建设情况,同时着重介绍了罗湖区法院将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举措: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着手开发手机智能APP,打造掌上诉讼服务平台,并向全市律师开放,与法院线下服务形成互补;二是从各方面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充分关注律师的专业意见以及在诉讼过程中的诉求,并与深圳律师就专业方面问题进行探讨,互相提高;三是加快律师更衣室建设,尽可能从设施上为律师提供方便。他希望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加强双方的互动合作,共同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高树会长转达了市司法局蒋溪林局长对李久祥院长的问候,并感谢罗湖法院对深圳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他认为罗湖区在推动司法改革和文化建设方面有很多创新做法,希望双方在建立新型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方面也有创新,特别是在以下几方面做有益探索和实践:一是倡导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议罗湖区法院完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以便律师及时查询检索案件信息和跟进案件进程等;二是倡导建立法庭秩序共建机制。法官、律师同为法庭庭审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法庭秩序需要双方共同建设、共同维护,建议以罗湖法院为试点重点探索如何建立和完善新型法庭秩序规则,让同为法律人的法官和律师共同参与法庭秩序建设,同时探索建立法官和律师相互评价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作用。尊重律师的专业意见和工作成果,并在裁判文书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代理和辩护意见,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律师代理率,共同提高刑事案件裁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推行裁判文书委托送达试点,协助解决送达难问题;四是建立常态化双边沟通互动机制。通过法律研讨、培训等方式,让律师掌握和了解法官裁定标准和案件审判指导意见等,加强法官和律师的专业交流和互动;畅顺法官、律师双边沟通交流渠道,妥善解决个案问题,增进职业认同感。高树会长认为,罗湖是深圳律师的发源地,深圳东进战略和罗湖区城市更新改造为律师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市律师协会愿意同罗湖法院就司法体制改革、构建法官和律师新型沟通机制方面探索创新,形成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共同体执业新格局。

       黄思周副会长、杨逍理事等先后就法院信息化建设、文书公开、庭审时限、裁判标准、庭审笔录的复印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我会的相关建议得到了李久祥院长的充分肯定,他表示接下来将具体意见一一落实。李院长还陪同我会一行参观了该院裁判文书公开阅览室、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服务中心和罗湖法律文化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