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借款借条有效期的时间
发布时间:2015年3月12日
作者:
有一个朋友跟我借款20万,借期是4个月,利率是月息2%,借期从2012年12月1号到2013年4月1号还款。如若不还则按月息3%计算。以上是借条的主要内容。并且有一个人(杨海)作担保。担保内容如下:如果某人到期未能还款,则由杨海按上述金额还经柳琴(我本人)。时至今日,其间陆续付过4次利息,并且在2014年11月1号还款本金10万。想请问,借条的有效期是2年吗?是按最后一次还款(2014年11月1号)算起还是按合同原借款日期(2012年12月1号)还是按4个月过后的(2013年4月1号)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