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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怀疑老婆与别人有不正当联系,我们于2012/3/15吵架,并一气之下说要将她赶出家门,随后她离家出走,至今将近快3个月未归,期间对家与小孩不管不问,我一个人既要上班,又要照小孩,尽管我多次主动与其联系,向其认错道歉并请她回家,但她多次表示不想回家,要与我分手; 无奈,我只好跟她说:如果你确实考虑清楚了要分手,那我们就去办离婚手续。但她口头上答应,一到约定的办理时间就找各种理由推拖,不接电话,不来现场办理离婚手续。 请教: 1. 截止目前,我们已分居近三个月,是否能请法院直接判决离婚?如果不能马上直接判决离婚,那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2.我想争取由我抚养小孩,听朋友说:夫妻分居二年以上法院才能直接判决离婚.如果真的需要二年后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那应由女方支付给小孩的抚养费是从2012/3/15夫妻分居时算起,还是从二年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生效时算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