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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21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及黄庆袁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094182406Q,存在收费未开具发票的违规行为;黄庆袁,男,执业证号:14403198710208820,在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违规见证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428日对广东恒吉捷龙律师事务所及黄庆袁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