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4〕21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对侯绍林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163595A,存在未及时开具发票的违规行为;侯绍林,男,执业证号:14403201110252350,在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2月21日决定对广东顺祺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对侯绍林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