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4年律师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3月19日
各律师事务所(工会小组):
根据《工会法》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工会会员经济收入的特殊情况,经工会委员会研究,今年每位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已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及律师助理的工会会费按200元的标准缴纳,其他辅助人员按100元的标准缴纳。
请各律师所(工会小组)接到通知后,以所为单位(请以Excel表格形式附缴纳工会会费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并在名单后面注明律师、实习律师或行政,并将电子版发到57847966@qq.com邮箱),于今年年度考核期间缴纳,如转帐的应与律协会费分开,注明是工会会费。现金交至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办公室。
工会会费帐号如下:
户名:深圳市律师协会工会委员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联通支行
帐号:812082053410001
联系电话:83025208
传真:88281716
联系人:丁燕妮
深圳市律师工会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