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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

境外考察学习团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922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强深圳律师与各国律师的交流与业务合作,考察学习国外律师业的先进经验,律协拟于200810月-12月组团赴境外考察,现正式开始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团名称:

1、深圳市律师协会赴韩国(汉城、大邱、济洲)考察学习团;

2、深圳市律师协会赴新加坡、澳大利亚考察学习团;

3、深圳市律师协会赴欧洲考察学习团。

二、参观考察日程:

拟于200810月-12月(具体出访日期及考察行程将另行通知)

三、考察团成员报名资格要求:

(一)全市律师自愿报名参加;

(二)未受过行业处分或行政处罚;

(三)费用自理。

四、相关安排:

考察学习团由协会领导、国际与港澳台委员会负责人带队。拟定包括以下内容:

    (一) 考察学习当地律师业发展状况;

(二) 参观律师事务所并与律师进行座谈;

    五、报名截止日期: 20081020

      附: 报名表


      联系人:柏丽红  黄红珍

  话:83025700   83025233

  真:83025177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