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美律师商务合作法律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5月6日 作者:黄香江
各律师事务所及各位律师:
为提高我市律师的国际视野,加强中美律师的交流,市律协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与美国KEESAL YOUNG LOGAN (KYL)律师所拟于5月12日晚联合举办中美律师商务合作法律交流会。具体如下:
一、交流会时间
5月12日(星期二)18:00-20:00
二、交流会地点
四季酒店(福田区福华三路138号,会展中心对面)
三、主题
中美律师商务合作法律交流会
四、合办方
美国KEESAL YOUNG LOGAN (KYL)律师所
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
五、参会人员
全市所有感兴趣的律师
六、注意事项
本次参会专业人士将控制在80人以内,先报先得。请务必于2015年 5月 8 日前填妥参会回执,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回传,或电话报名。
联 系 人:周冠彤/长谷川慧子,电话:0755-88828008;传真:0755-82846611;电子信箱:zhouguantong@wjnco.com、hasegawa@wjnco.com。
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参会回执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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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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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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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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