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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管案” 市检察院决定提起抗诉

《丈夫强行拔掉病危妻子输氧管致其死亡》后续报道

来源:20101221日《深圳特区报》第A26
吴涛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拔管丈夫”文裕章一案再起波澜。本月 9日,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拔管丈夫”文裕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受害人胡菁的母亲肖桂莲认为一审“重罪轻判”,向市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请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昨天,“拔管案”受害人胡菁家属致电记者:市检察院已经电话回复她们的抗诉申请,表示已决定对此案提起抗诉。

胡菁的家人告诉记者,他们在武汉的委托律师李军收到深圳市检察院的电话通知:决定对此案提起抗诉,并通知他们明天去市检察院领取《抗诉申请答复书》。记者随后致电李军,他表示确实收到了市检察院决定抗诉的电话通知,目前市检察院给予他们仅仅是同意抗诉的答复,但具体的抗诉理由则要待日后由市检察院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交。

本月14日,“拔管案”中受害者胡菁的母亲肖桂莲向市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请求市检察院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收到肖桂莲的抗诉申请后,表示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肖桂莲作出回复,昨天正是5个工作日的最后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