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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9〕3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牧之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年7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牧之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3592444317。经查广东牧之律师事务所在没有与投诉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情况下,向法院出具指派律师代理案件的所函,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191121日决定对广东牧之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