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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与公司签订三年合同,中间薪水实在太低,就提出辞职,当时公司并没有说什么;但在那家公司的时候把户口迁到公司,也过了几年,现在因为要结婚就需要把户口从集体户口里迁出来。需要的相关证明如下: 1、 公司同意迁出证明; 2、 计划生育证明; 3、 未婚证明 4、 公司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本人户口卡原件 去找之前的公司,他们说要交2千元,因为之前没满服务期就离职了,交钱才给开那些证明。想咨询下各位律师,这样合理吗?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