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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综述】“你所不知道的‘调解’——谈调解技能”研讨会成果简报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0日 作者:民委 责任编辑:业务创新委

2017年912日下午,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在市律协多功能厅举办你所不知道的调解’——谈调解技能研讨会,广东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律协业务创新委主任助理李兰兰应邀出席会议,研讨会由民委副主任树宏玲主持,民委全体委员及对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会议邀请了深圳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资深调解专家杜芹律师、宋磊岩老师、杨光老师、经文侠律师四位嘉宾,分别从律师、媒体人、心理咨询师的角度对家事审判改革现状和趋势、律师业务的机遇、调解员应当具备的心理素质和控场能力、如何找到调解对象的心理症结、律师如何运用融通法理情、调解方法和调解步骤等方面分享了各自的想法和实践经验,并与到会律师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探讨交流。

 

一、家事审判与律师调解篇(杜芹律师)

(一)家事审判改革之思路、做法

1.事前防范:婚前指导、网格化管理。

2.诉外调解:家事人民调解。

3.诉中改革:

·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引入心理咨询、社工);

·举证变通(举证期限、财产申报、家事调查员、心理专家意见 );

·法官作用(专业化、释明权、自由裁量权);

·规范裁判(修正法条解释、公示判例、审判纪要)。

4.诉后跟进:引入社工等延伸辅导、效果评估。

(二)家事审判改革之律师业务机遇

机遇主要集中在上述一中2诉外调解和3诉中改革中,可以发展以下业务:

1.代理离婚谈判和调解。

·诉外、诉前、诉中调解;

·当事人聘请律师提前至离婚准备阶段;

·“找我律师”将成为离婚当事人的口头禅;

·利于理性解决争端、法治进步。

2.成为家事调解员,提供调解服务。

·诉外、诉前、诉中调解,律师提供调解服务;

·推进:家事调解员认证。

(三)家事审判改革之律师要求

1.转变思想,认识调解在家事审判改革中的重要性。

2.积极探索新的服务产品和方法。

(四)律师如何调解

1.判断能否调解。

·是否有共同平台(理解力、是非观);

·是否有共同利益。

2.抓住核心观点。

·价值观:判断死亡婚姻与危机婚姻;

·公平观:判断平衡点;

·法律观:判断底线。

 

二、调解过程的节奏与控场篇(宋磊岩老师)

(一)应具有相应的敬业精神及预案功课准备;

(二)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有气场,控场能力;

(三)应具有灵活多变的有效策略及把控节奏的方法技巧;

(四)应具有良好的法律及社会基本法规的知识;

(五)应具有相应的(地理,方言,人文,风俗)知识,拉进与当事人的距离;

(六)应具有相应的沟通技巧。

调解的最高境界:用心沟通。

良好的沟通:听对方想说的,说对方想听的。

 

三、调解对象的心理分析与心理学应用(杨光老师)

(一)什么是心理分析?

神算子?大师或者导师?验证自己的推测?心理分析是助TA正视自己,助TA客观别人。

(二)心理学应用

1.沟通:是指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思想与感情的传递和反馈的过程。

2.心理学应用:信息收集的一种方式;明确自己与调节对象的工作关系;运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影响调节对象。

3.沟通中,最重要的基础——信任。信任是沟通的桥梁。

4.沟通中,最重要的法则——倾听。

(三)论仪表的重要性

1.第一印象。端庄的仪表会为咨询师取得良好的第一印象。

2.适当反思:是什么让TA抗拒你?

(四)说话的艺术

1.关于提问的方式

⑴什么?开放式,事实和描述性信息 ;

⑵怎么样?开放式,过程或顺序的信息;

⑶为什么?部分开放式,解释和防御;

⑷什么地方?略微开放式,关于地点的信息;

⑸谁?略微开放式,关于人物的信息 ;

⑹是否?封闭式,具体信息;

⑺能否愿否?祈使式,发散信息有时被拒绝;

⑻我好奇你肯定?间接式,对想法和情感的控究 ;

⑼如果?投射式,关于判断和价值观信息。

2.非指导性倾听反应及其效果

⑴关注行为:目光接触,身体前倾,点头;促进或抑制来访者的谈话。

⑵沉默:没有言语活动;迫使来访者说话,允许冷静地思考。

⑶澄清:我理解的对吗;确认听到的内容准确。

⑷解述:对所讲内容重述;确认听到内容。

⑸基于感官的解述:使来访者清晰表达的感官形式来表述;增进情感协调和共情。

⑹非指导性的情感反应:对已清晰表达的情绪和重述,增进来访者的共情体验并鼓励,其进一步情绪表达。

⑺总结:对面谈中涉及的几个话题的简短总结,增进对治疗内容的记忆并使治疗的主题联系紧密。

(五)要有积极的贯注方式

1.贯注行为(举止大方,让来访者感到放松);

2.目光接触(对方说话时较多,自己说话时较少);

3.身体语言(向来访者方向倾斜,脚和腿的位臵、手势、面部表情、一臂远的距离) ;

4.语音特点(柔和而坚定);

5.言语追随(间或重复关键词和短语来追随来访者的言语内容)。

(六)消极的贯注方式要不得

1.过于频繁地点头;过多地说恩哼”“;过多重复最后一个词;

2.过多地模仿;过少的目光接触;转身45度角或远离来访者;翘二郎腿;双臂抱胸。

(七)简单有效的记录“SOAP”

很多心理咨询师常用“SOAP” 系统做咨询记录:

S(Subject)——TA的主观描述

O(Object)——我对TA的客观描述

A(Assess)——我对谈话过程的评估

P(Plan)——下次的计划,或关于整个调解的计划

 

四、法、理、情篇(经文侠律师)

(一)调解的基本要求

调解解决民事纠纷的主要目的是:定分止争,这就要求:

1.自愿自愿与心甘情愿

2.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 

3.合理尊重公序良俗  符合基本价值观念

4.合情符合普通人的情感需求

(二)调解的适用对象

1.人,主要是抚养权纠纷、离婚纠纷、赡养纠纷

2.财,主要是抚养权纠纷、离婚纠纷、赡养纠纷

3.物,主要是抚养权纠纷、离婚纠纷、赡养纠纷

4.理,主要是离婚纠纷、邻里纠纷

(三)调解的禁忌

1.存有私心、偏听偏信   2.偏袒一方、打压一方

3.无视伦理、违背道德   4.态度冷淡、公事公办

5.急躁冒进、断章取义   6.虚情假意、空洞无物

7.野蛮粗暴、横加指责   8.冷嘲热讽、言语刺激

9.纠结一点、穷追不舍   10.替代角色、偏离中立

(四)如何将情理法有效融合

1.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2.厘清责任、修复情感

3.调解不是和稀泥

4.最容易打动人的都是细节。最容易激发矛盾的也是细节。

5.调解的价值位阶:感情第一、纷争第二、合理第三、合法第四。

6.了解各地的风俗民情、生活习惯,对症下药。

(五)调解的步骤

1.约好时间、地点(尽量简约、宽松的环境);

2.通知双方当事人携带必要的证据资料;

3.调解员申明调解目的

4.甲方陈述诉求

5.调解员确认甲方诉求

6.乙方陈述诉求

7.调解员确认乙方诉求

8.双方确认调解核心内容

9.争议问题讨论

10.共同谈判

11.总结谈判结果

12.双方签署书面调解意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