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司罚决字[2014]1号广东鹏星律师事务所黄蕴章律师被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2日 作者:

当事人:黄蕴章,男,广东鹏星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410726739。经查,黄蕴章在代理简某涉嫌抢劫罪案件中,不按规定履行出庭辩护义务,其行为违反《律师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深圳市司法局决定对黄蕴章律师予以“停止执业三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