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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参与立法调研工作任重道远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任职仪式暨工作培训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1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为促进深圳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继42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在我会正式成立并举行揭牌仪式后,917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任职仪式暨工作培训会议在我会顺利召开。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刘曙光、市律协会长高树、法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晓东、副主任张凌、市律协理事张弢、李军强、陈方、黄文娟、杨逍以及吴波等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成员等近40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会议由市律协副会长张斌主持。

刘曙光主任对我会大力支持人大立法、积极参政议政表示感谢,对法律专家投身参与立法调研工作表示欢迎。他介绍,深圳享有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23年来,深圳共立215部法规,其中102部在全国属于先行先试,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之前出台。他认为,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强有力保障,是法律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律师通过参与立法调研和监督,能够超越单纯办理个案的思维模式,能够为维护社会整体公平正义做出积极贡献。他希望,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们能及时了解广大群众的意见和诉求,通过立法调研基地这一平台贡献智慧和力量,并结合深圳实际,在研究制度合理性、公平性上下功夫,协助市人大立好法、立善法、立管用的法。

高树会长强调立法调研基地的设立是深圳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抢占新一轮发展战略制高点的创新、务实之举,是深圳加快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得到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的高度关注。他认为参与立法工作能够充分展现律师的价值,过去的一年,深圳律师在人大立法领域做了很多工作,包括先后向市人大提出关于在深圳率先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遗嘱执行人条例》的立法建议函、与市人大共同举行控烟条例法律论坛、推动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等。为进一步推进立法调研工作,切实保障立法调研基地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我会通过公开报名遴选出34名律师作为首批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这些法律专家均是在各领域具有一定建树和知名度的律师,并愿意为深圳立法工作无私奉献。高树会长希望各位法律专家以一以贯之的敬业态度和丰富的法律经验有序参与到深圳立法调研工作当中,为深圳立法工作贡献力量。

张斌副会长介绍,立法调研基地在我会成立后,我会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律师对《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绿化和公园条例》以及《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等两批共六个立法调研项目开展了调研工作,并形成逾十八万字的书面调研成果。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也已经全面展开。

刘曙光主任和高树会长代表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律协共同向卢林等首批立法调研基地法律专家颁发了《任职证书》,各位法律专家现场签署了《履职承诺书》。

会上,王晓东主任和张凌副主任分别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的主要内容等进行了专业的介绍和解读。

与会律师纷纷表示立法调研工作任重道远,本次会议非常及时,对于进一步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