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拜访深圳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17年7月28日

7月25日下午,市律协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金振朝、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书锐、副主任邬建军、委员廖家波、章伟伟一行赴深圳公证处,与深圳公证处督导室主任姚一村、副主任刘穗梅进行座谈。

姚一村主任对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业务(以下简称赋强公证)的法律依据、具体流程以及律师在办理“赋强公证”业务时应当注意的细节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赋强公证”与诉讼和仲裁等司法程序相比,更具有确定性强、执行效率高、对抗性弱等特点,是诉讼仲裁程序的有效补充,有助于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律师在办理“赋强公证”业务时应注意:严格审查公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交文件内容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严格按公证程序进行办理,明确公证活动中公证机构与公证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证公证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公证文书的正确性、有效性。

会上双方进一步探讨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最新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的各项规定,并就“赋强公证书”在司法实践中的强制执行效力、“赋强公证”业务的收费、业务实践中的法律文书范本等细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