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研讨会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05年11月29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决定于2005年12月16日 (星期五下午15:30-17:30)在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研讨会。现将研讨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研讨会主题:
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研讨
二、 研讨会时间:
2005年12月16日 (星期五下午15:30-17:30)
三、 研讨会地点:
深圳市律师协会多功能厅
四、参加人员:
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有兴趣的律师自愿参加。
参加研讨会的律师请携带上《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以备登录,本次研讨会计2个学分。
联系人:黄训 吴云
电 话:83025728 88281715
传 真:88281715
E-mail:szlx@szlawyers.com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