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律纪处字〔2022〕15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及宋长城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27579XQ,存在不为律师缴纳社保、无故拖延阻拦律师转所、未依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违规行为;宋长城,男,执业证号:14403201710864471,作为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对律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2年7月25日决定对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及宋长城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经广东恒薇霖泽律师事务所及宋长城律师申请,2023年3月8日,广东省律师协会复查后决定维持本会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