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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司罚决字〔2022〕1号深圳市司法局对古继仰律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2年4月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古继仰,男,执业证号:14403200910773414。经查古继仰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深圳市司法局于2022年3月2日决定对古继仰律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