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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27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张少元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张少元,男,执业证号:14403199510920383,在广东粤商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违规收费、不开具律师费发票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525日决定对张少元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