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先进律所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4月5日 作者:周山清 责任编辑:陈夏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近年来,广大律师在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弘扬正能量,省律协经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注:2015年已被省律协党委评为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先进律师所党组织和优秀律师党员的,不再参评)
二、奖项名称及名额设置奖项名称分别为: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律师事务所、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
省律协在综合考虑各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数、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等情况,设置相应的名额,其中深圳市先进律师所名额20个、先进个人名额50个。
三、评选条件(一)在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事务所;
(二)在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实习人员;
四、评选程序
(一)市律协汇总申报材料,对先进律所和先进个人进行审核把关,并征求市司法局意见,在汇总名单上加盖公章后上报;
(二)省律协秘书处根据各市律协报送的申报材料和汇总名单,进行初审和拟定表彰名单,并征求省司法厅意见;
(三)对拟表彰的名单在广东律师网公示;
(四)将拟表彰名单提交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
(五)印发表彰决定,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彰。
五、申报事项
(一)申报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先进个人需提交3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应有具体事例)电子版,于2016年4月25日12:00前发送至市律协维权部邮箱:wqb@szlawyers.com;
(二)根据省律协通知要求,因表彰名额有限,一家律师事务所只申报先进律师事务所或一名先进个人奖项。
联系人:周山清 联系方式:8202563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