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第十九期青年律师研修班 (海商方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7日 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王颖
各位律师:
为落实《深圳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圳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加强海商法律服务领域律师人才培养,鼓励和扶持青年律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继续推进实施深圳市律师行业十年千人人才计划,在成功举办往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现由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工委”)统筹,联合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委”)举办第十九期“深圳青年律师研修班(海商方向)”(以下简称“研修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按照以下条件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学员50名。
(一)市律协注册会员;
(二)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热爱祖国,热爱律师行业,积极参加市律师协会活动,愿意致力于在海商法律服务领域做出成绩,具有一定的奉献精神;
(三)执业年限累计已满三年(时间计算至2024年9月27日止);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应当在1984年9月27日之后);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七)有办理过海商法律服务的经验,或对海商法律服务领域有一定研究并撰写过相关论文;
(八)市律协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限制:为惠及更多青年律师,注册律师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1名青年律师报名,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2名青年律师报名,超过100人的律师事务所可推荐3名青年律师报名。(注:深圳市的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凡参加过市律协举办的青年律师研修班的律师,原则上不作为本次培训对象,未参加过协会组织培训班的青年律师优先录取。
研修班学员选拔,由分管青工委、创新委的副会长及青工委、创新委决定,并由监事会派员全程监督。
二、报名安排
第一步:网上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10月11日18:00截止。
请符合条件的律师点击通知下方报名链接,律师个人账号登录会员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选项,核对并完善相关个人信息,点击下载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填写完成后点击“上传附件”进行提交:(1)《报名表》(PDF版,须加盖律所公章);(2)本人参与海商法律服务的委托代理合同及书面工作成果,或由1篇本人撰写的关于海商方向的专业文章(不少于3000字)。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立即报名”。
注意事项:上传的《报名表》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未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第二步:扫码入群
时间:即日起至10月11日18:00截止。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并备注“姓名+律所”进群等待后续通知。
三、遴选方式
(一)初步审核:按照律所推荐,报名期限届满,由青工委和创新委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进入下一步笔试遴选。
(二)笔试遴选:初审合格后,由青工委、创新委组织进行笔试,并以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暂定为10月19日)
(三)面试遴选:对于经初步筛选合格的青年律师,由市律协分管青工委、创新委的副会长、青工委及创新委主任、副主任共同组成面试小组逐一进行面试,监事会派员全程监督。报名人员在面试时,必须签署遵守培训纪律和要求的承诺书,不签署的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面试时间暂定为10月27日)
【温馨提示】:请报名参加本次研修班遴选的青年律师提前安排好时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前述笔试或面试遴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四)最终确定:由理事会授权分管领导及相关委员会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排名先后顺序确定热爱律师行业,有大局观和奉献精神,综合素质较高,有一定海商法律服务相关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研究和团队协作能力的优秀青年律师作为第十九期研修班学员。确定学员人数少于50人的,按实际人数入选。
录取限制:为惠及更多青年律师,注册律师在30人(含3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入选名额为1名青年律师,3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入选名额上限为2名青年律师,超过100人的律师事务所入选名额上限为3名青年律师。(注:深圳本地律师事务所在深圳市行政区划内设有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与该律师事务所视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培训期间,如因严重违反培训纪律或本人签署承诺书而被取消学员资格的,青工委和创新委将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报市律协分管副会长批准后确定递补学员。
四、培训时间
研修班拟在深圳开展拓展活动两天,在深圳培训四天,在知名大学法学院进行集中脱产学习六天。研修班暂定于11月2日、3日开展拓展活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课程培训,请各位律师在报名前确认能否按时参加培训(最终时间另行通知)。
五、师资构成
行业内的优秀专业律师,国内外知名法律院校教授、学者,海商法律服务相关领域专家。
六、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以海商方向为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国际贸易中的海商法律框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条款与争议解决、货运代理业务的法律责任界定、船舶扣押程序与财产保全措施、船舶租用合同的法律精讲与实务、船员权益保护与劳动法应用、海上保险合同条款解读与风险评估、海事诉讼与国际仲裁的策略与技巧、海商法实务中的案例分析方法、海商法关键文献与IMO公约精要等相关板块内容,提高学员海商法律服务领域的法律实务技能。
七、学习形式
(一)研修班学习以案例教学为主,结合座谈、沙龙等方面的实务操作;
(二)实行班委会制,组建一个班委会和临时党小组,设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班委会工作规则,共同组织班内开展各项活动;
(三)建立研修班学习纪律,按时按规定参加学习,遵守学习和课堂纪律;
(四)建立研修班学习和交流的网络平台,经授课老师同意,择优将研修班的学习情况和资料与深圳全体青年律师分享,扩大研修班的宣传和影响力。
八、成果分享
本次培训将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成果:
(一)培训课程在老师允许的情况下,培训课程均录像并以视频形式投放在市律协网站,便于全市律师学习;
(二)培训班最少要形成一项与本次研修班研习方向有关的书面成果,公开提供给深圳律师学习和使用。
九、考核
为保证培训质量,本次研修班加强对考勤方面的要求。学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课程学习和集体活动,准时签到。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提前告知并经班主任或其授权人员批准。累计三次缺席课程学习的学员,将不能获得市律协颁发的结业证书并将其表现情况通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本次研修班培训内容完成后,须对全体学员进行培训考核和总结,研修班须形成最少一项与本次研修班研习方向有关的书面的学习成果(操作指引、专著等)。该学习成果列入对本次研修班学员的考核范围。考核合格的,由市律协发给结业证书。
十、费用
本次研修班的培训费、资料费由市律协负责,外训期间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研修班学员自理。
联系人:王文超;联系电话:8275216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