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跟客户签订的合同上说明,2号,8号,15号出货3次,15号出完。首付8000元定金,批交批结。 2号因外发那边敢不出货导致交期延误1天,8号交期延误2个半小时,所以客户前面2次都没结款!拉货走之后,客户做出如下罚款,要求我承担交期延误所产生的空运费30%,燃油费544块。 客户把前面提货2次都没有支付货款,第15号货全部生产完,客户又没来提货,我电话了解,一下说20号,一下又推到月底。现在我需要货款来支付外发的费用!!我要怎么解决呢? 他们对于我的处罚我该支付吗?如果我告他们,我需要支付律师费跟开庭费多少呢,总货款才3万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