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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9〕24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张邦荣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一年”处分

发布时间:2020年6月1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张邦荣,男,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 14403201210071492,在广东冠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私自收案、私自收费,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违反专职执业规定,严重损害律师行业声誉及律师职业形象,代理不尽职,深圳市律师协会于 201987日决定对张邦荣律师予以“中止会员权利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