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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1〕30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鹏祥律师事务所及王文胜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鹏祥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MD0160909E,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规行为;王文胜,男,执业证号: 14403200510310802,在广东鹏祥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规行为;依据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司罚决字〔202011号、12号)之决定,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1525日对广东鹏祥律师事务所及王文胜律师分别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