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6月12日 作者:蔡国 责任编辑:党办
各党支部(总支):
为切实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增强党组织凝聚力,体现党组织对离休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和爱护,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定于2015年“七一”期间开展慰问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活动。为协助做好“七一”期间慰问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7月6日
二、慰问对象
1、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
2、受过各级党组织表彰的生活困难党员,身患疾病、失业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党员和残疾人党员;
3、对党员个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自付费用较大、缺乏有效保障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4、困难党员子女就读高中、职中、技校、中专和大专以上全日制学校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学费的,通过资助学费,为困难党员的子女完成学业积极创造条件。
三、慰问要求及形式
1、各党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党内和谐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的高度出发,具体做好慰问活动的相关工作,深入调查摸底,掌握情况,了解那些遇到实际困难、急需帮助解决有困难的党员,如实填写《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并于本单位公示5天后,于2015年6月17日前报律协党办。
2、律协党办审定慰问名单后,组织有关基层党组织采取上门慰问、座谈等方式,对离休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进行慰问,并发放慰问金。
联系人:蔡国;联系电话:83025756;电子邮箱:szlxdw@126.com。
附:《中共深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委员会党内关爱扶助金申请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