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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18〕04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王辉律师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3日 作者:纪律部 责任编辑:纪律部

王辉律师,男,执业证号:14403200710965785,在广东尚玖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又在深圳某公司担任法务经理和部门总监并领取月薪,违反律师专职执业规定,构成违规。201826日,依据《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细则》第六条第(十一)款之规定,本会决定:对王辉律师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