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3.15“新消费 新维权” 主题圆桌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1日 作者:贺鹏 责任编辑:刘峰
各位律师:
2016年3月15日是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消费市场的飞速发展,消费者消费方式和维权方式也有新渠道。为进一步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律师》杂志编委会联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同举办“新消费 新维权”主题圆桌会议暨“十大最痛恨的消费现象”研讨会。具体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6年3月14日下午2:30-5:30
二、
会议地点
市律协第三会议室
三、
主持人
市律协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 张鹏
四、
会议内容
以“新消费 新维权”为主题,邀请市消委会、消费者志愿团律师、民委会等代表就“十大最痛恨的消费方式”进行点评,重点探讨关于预付消费、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维权途径及风险防控。
欢迎全市感兴趣的律师参加。
联系人:贺鹏 83025789
《深圳律师》杂志编辑部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