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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3.15“新消费 新维权” 主题圆桌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1日 作者:贺鹏 责任编辑:刘峰

各位律师:

2016315日是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消费市场的飞速发展,消费者消费方式和维权方式也有新渠道。为进一步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深圳律师》杂志编委会联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共同举办新消费 新维权主题圆桌会议暨“十大最痛恨的消费现象”研讨会。具体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6314日下午2:30-5:30

二、    会议地点

市律协第三会议室

三、    主持人

市律协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  张鹏

四、    会议内容

新消费  新维权为主题,邀请市消委会、消费者志愿团律师、民委会等代表就“十大最痛恨的消费方式”进行点评,重点探讨关于预付消费、互联网服务等方面的维权途径及风险防控。

 

欢迎全市感兴趣的律师参加。

 

联系人:贺鹏  83025789

《深圳律师》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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