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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4〕32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王琼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4月25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王琼,男,执业证号:14403201010827156,在广东普罗米修(宝安)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变造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4年3月20日决定对王琼律师予以“公开谴责”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