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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实习人员管理系统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814


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为加强我会对实习人员的实时动态跟踪,进一步规范各项业务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现决定正式启用本会网站实习人员管理系统,具体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1391日起正式启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一)201391日前已在市律协会员部提交实习相关业务及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申请的,无需再通过本系统提交网上申请。

(二)201391日以后申请实习各项业务、岗前培训及面试考核等业务应先登录本系统,提交网上申请之后,前来律协会员部提交纸质材料(相关业务表格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出来)。

(三)201391日以后申办实习证的实习人员,需定期在本系统上填写工作日志。

(四)已取得实习证的,可凭实习证号直接登录系统,初始密码为123456,网址:http://trainee.szlawyers.com/login.jsp

(五)实习管理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业务方面的问题请与市律协会员部联系(联系人:肖水峰、熊丹,电话:8302032288301969);技术问题请直接与网络公司技术人员联系(联系人:万先生、曾先生,电话:021-51697170109136)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律师协会网站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