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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选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 栏目主讲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2月13日 作者:王文超 责任编辑:王颖

《法律讲堂》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全力打造重点推出的品牌栏目,通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人讲演案例故事、分析法律规定、诠释法理精神,受到全国观众喜爱,是央视30大品牌栏目之一。十多年来,广东省律师协会为《法律讲堂》栏目选拔输送了多位律师主讲人,经央视历练,这些律师均已成长为普法能手和行业骨干。为进一步发掘储备律师队伍普法人才,根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栏目组安排,将在近期组织一次主讲人选拔。

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本市执业律师;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以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年龄范围:2850岁;

(四)执业三年以上;

(五)形象端庄,普通话标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表现力,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六)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现场调解能力、掌控能力、应变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懂得电视艺术的尤佳;

(七)热心公益事业,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能保证一定的时间参与节目录制工作。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217日。

三、报名材料

(一)报名表。填写《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报名表》电子版,加盖律所公章并扫描成PDF版(见下方附件);

(二)案例讲述稿。撰写800-1000字的案例稿件(可以不是自己代理的案件),以案说法,不限于民事、刑事案例。要求主题鲜明、情节丰富生动、观点清晰、法律点分析准确。

(三)参选视频。根据讲述稿,录制一段5分钟左右的视频。视频参照《法律讲堂》节目,视频用专业摄像机或者手机横屏拍摄,内容格式不大于500M,应保持环境安静,声音清晰、宏亮,主讲人近景出境(露出上半身,最好有手部肢体语言配合讲述),面部形象保持清楚明亮。

(四)一张近期全身生活照。

四、选拔工作安排

(一)有参选意向的律师,于217日前向秘书处宣传部邮箱:xcb@szlawyers.com 提交上述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

(二)初选、复选、试镜时间另行通知;

(三)栏目组人员将与选拔出来的人员进行沟通,包括选题、稿件的写作、讲述的方式方法、镜头前的状态调整等;

(四)安排选拔出来的主讲人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室正式录制。



联系人:王文超 82752167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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