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
宣传行为守则》修改意见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年9月4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了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变化,维护全省律师行业良好形象和执业秩序,省律协拟对《广东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业务推广宣传行为守则》 (2003年3月15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请见附件)进行修订,并将于近期到我市开展调研,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现面向全市律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您的真知灼见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反馈:发送邮件至szlxxcb@163.com,并请在主题上标明“宣传守则反馈意见”字样。截止日期为9月9日。
感谢您对宣传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
2013年9月5日
(联系人:陈夏 8302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