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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北千万元街铺成了“内铺”?

深圳晚报  见习记者 马超


1000多万元买了个临街商铺,却被商场管理处要求以低价租给他们。黄女士拒绝对方要求后,店铺前莫明其妙地出现了一堵玻璃墙。这堵无中生有的玻璃墙,将黄女士的街铺变成了商场的内铺。

千万街铺变成“内铺”

黄女士介绍,她2010年购买了这个位于华强北现代之窗大厦裙楼1B29号临街商铺,总共花了1000多万元,并与名为深圳赛博迈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商场管理方签订了半年租赁合同。黄女士说,合同到期后,由于谈不拢租金,她打算自行经营,可是赛博公司却拒绝归还商铺。随后双方对簿公堂,打了一年多官司后,黄女士于去年12月收回了商铺。她说,可这个时候,赛博公司居然通过改造将她的临街商铺变成了一个商场内铺,商铺价值大幅缩水。记者发现,由于黄女士的商铺在赛博公司内部,而商铺外面大约3米处立了一排4米高的玻璃墙,将商铺与街道隔开了,并且商铺四周被木板围住,客流量当然也就少了。记者从黄女士提供的照片看到,当时其商铺的确是位于华强北振华路旁的。

商铺是否临街存在争议

因拒绝出租,就被对方将临街商铺变成了商场内铺?记者来到赛博公司,见到了商场的一位姓张的负责人。“你看国土局的规划图,她的商铺虽然是临街的,但仍然在我们商场内。”张先生表示,黄女士的商铺本来就是开在商场里的内铺,黄女士之所以坚持其商铺的门是对外的,那是其当初买铺时预售合同里写门开在外面,并不能以此作为依据,“她买商铺时,卖给她的人说是门对外,她投资失败不能让我们承担啊。”

张先生称,由于黄女士的铺位为商场内铺,才拒绝让其开设临街店门,而之所以在黄女士店铺前设置玻璃墙,是为了商场美观,这并没有改变黄女士店铺的性质。

张先生还表示,愿意提高租金来继续合作,但是要价要合理,“我们愿意提高租金来继续合作,哪怕比其他商铺高一点都可以。但是要是像上次那样提出16万租金,我们是不能接受的。”而对于这个提议,黄女士没有接受。目前,双方仍在商谈中。

设置玻璃墙须有相关批文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律师赖小勇表示,赛博公司在铺位前一米处设置玻璃墙,须有相关部门批文,否则为私自占用道路。另外,赛博公司作为租赁方,并未与黄女士签订物业合同,其以管理处身份所采取的行为涉嫌违法。同时,赛博公司不具备管理资格,即使黄女士没有按照国土部门的规定设置开门方向,也不应该由管理处来处理,应该由相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