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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0〕2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王新根律师、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分别予以“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王新根,男,执业证号:14403201110337898,在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违规收案、无正当理由未收取律师服务费的违规行为;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79046946XP,经查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存在疏于管理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01015日对王新根律师予以“警告”处分、对广东深和律师事务所予以“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