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委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评析与展望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6日

10月30日下午,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举办《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评析与展望研讨会,邀请省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劲松、东莞城市更新协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思斯、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马海燕担任分享嘉宾。市律协房产委委员董云健主持研讨会。

会上,三位嘉宾依次分享了对《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分析和展望。

王劲松律师从首批列入计划的八个旧住宅区小区的情况说起,着重讲解了“深圳城市更新条例亮点”,包括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创设产权冻结制度,避免恶意转卖引发纠纷;设置搬迁补偿标准,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设立咨询委员会和咨询专家库;禁止“加改扩建”,惩罚恶意违约;创设司法裁决及点状征收模式,破解搬迁难题等。

陈思斯律师通过深圳城市更新十周年政策和市场的评估,总结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对城市更新的关注点,并提出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的四大关注要点,包括完善更新计划管理,强化旧住宅区监管:首提产权冻结制度,减少搬迁补偿纠纷;明确搬迁补偿标准,引导市场合理预期;行政权力介入更新,破解迁补偿难题等。同时,陈思斯律师就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展望作出分享,如需进一步破解城市更新工作难题,应当衔接好既有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点状征收操作措施、增加司法裁决制度等。

马海燕律师从城市更新条例出台的宏观政策背景出发,围绕深圳城市更新现状、城市更新模式变化、深圳城市更新趋势三个方面分享了对于本次征求意见稿的看法。马海燕律师提到,深圳城市更新迎来了以存量焕新、内涵增值为发展诉求的全新时代,由先前的点状更新演变为如今的片区更新,并以万科“南头古城”共同运营管理模式、佳兆业“地产+”模式为例分享了城市更新模式的变化。关于深圳城市更新未来的趋势,马海燕律师表示应当进一步增加住宅类用地供给,加大保障性住房比例,优先保障公共利益,重视城市高质量发展,强化周边城市合作发展等。

在互动交流环节,三位嘉宾针对主持人和现场观众提出的问题发表了专业的见解和看法。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本次研讨会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