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律师考察团圆满结束在深圳的学习考察
2007年1月27日,市律协与内蒙古律师代表团举行了参观考察总结座谈会,总结内蒙古律师代表团在为期七天的学习考察经验。市律协秘书长刘潼修主持了座谈,市师会李淳会长、张善华理事、洪国安监事和内蒙古律师代表团成员等参加了座谈。
此次内蒙律师考察团来深圳考察学习是落实深圳市律协与内蒙古律协达成的合作交流协议内容的一部分。根据深圳市律协与内蒙古律协达成的合作交流协议,深圳市律协和内蒙古律师考察团建立合作机制,加强双方律师业务培训工作和业务研讨活动,内蒙古律协每三年可选派100名执业律师前往深圳进行为期7日的业务学习。2007年1月19日—27日,内蒙古律师考察团一行30多人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和内蒙古律师协会宋建中副会长率领下将首批赴深圳进行考察、学习。
内蒙古律师考察团在深期间,深圳市律师协会安排了商业律师、公司购并重组、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仲裁法律实务的专题讲座,参观了在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方面较优秀的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内蒙古律师反映通过此次交流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律师业务发展方向和领域,内蒙律师普遍认为深圳律协、深圳律师的管理值得学习和借鉴,并希望能够尽快探索出一个两地律师合作发展的新模式。
座谈会上,李淳会长表示,通过几天的交流,增进了两地律协和律师间的了解。深蒙两地不同的自然环境衍生了不同的区域经济和文化。内蒙自然资源丰富、边境贸易繁荣,大型基础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多、发展空间大,是内蒙古有别与深圳的最大优势。希望两地律师界的交流能够引入新机制,将法律服务向产业经济延伸,探索一条有利于双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的合作模式。此次双方的交流增进了友谊,打开了双方的合作交流良好局面,希望双方的交流与合作不仅惠及两地更多的律师,更多的惠及两地的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