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司律罚决字〔2024〕6号深圳市司法局对罗小明律师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9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罗小明,男,执业证号:14403200710912932。经查罗小明律师存在同时为涉嫌诈骗案件两位犯罪嫌疑人担任辩护人的行为。罗小明律师于2023年3月2日、3月7日分别会见同案件嫌疑人,已构成违法。
当事人罗小明律师于2023年3月10日向博商律所反映其担任同案两名嫌疑人的辩护人可能违反利益冲突的规定,博商律所立即通过变更合同并另行指派律师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罗小明律师不再担任嫌疑人的辩护人。深圳市司法局于2024年9月26日决定对罗小明律师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