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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

来源:中银所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5日 作者:中银所党支部 责任编辑:袁琴

为落实好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于2019420日在中银律师事务所第六会议室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谢兰军主持,支部22名党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谢兰军向大家传达了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文件精神,解读了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和要求。谢兰军对2018年党支部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支部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严肃指出了支部存在的问题。一是支部凝聚力不够;二是支部对于组织纪律性的强调还不够,导致个别党员在思想上较为涣散,集体感不强;三是支部活动的形式较为单一,创新性不够。针对这些问题,谢兰军也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在党员民主评议阶段,支部22名党员结合思想政治建设、本职工作、生活各方面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阶段,党员同志首先对支部工作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对于其他党员,各位同志本着从严从实的要求,敞开心扉、直面问题、互提意见,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等方面找出思想深处的原因,真诚为他人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最后,全体参会党员认真填写了《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党员同志进行了民主测评。未参加本次会议的5名党员,也向党组织提交了书面自我评议及《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会上,大家还集中学习了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位党员就如何落实好相关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对党支部如何更好地带领律师党员服务社会、参政议政,在律所内部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行了深入地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