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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律纪处字〔2023〕11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章奂律师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处分

发布时间:2024年3月18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40000080124205F,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章奂,男,执业证号:14403201610120852,在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存在代理不尽责的违规行为;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23年4月17日决定对章奂律师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