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诚信信息

深律纪处字〔2019〕33号深圳市律师协会对阙艳律师予以“ 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维权纪律部

阙艳,女,执业证号:14403200611780637,在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私自收案、私自收费,深圳市律师协会于20191223日决定对阙艳律师予以“ 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