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年律师民事诉讼学习训练营上课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年12月20日
各位学员、各位律师:
新民事诉讼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宣传新民诉法,帮助全市律师特别是广大青年律师对新民诉法有全面、准确的理解,提高广大青年律师从事民事辩护的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应广大青年律师的要求将举办青年律师民事诉讼学习训练营(下称“训练营”)。现将训练营本周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上课时间
12月23日(周日):上午9:00—12:00
二、 上课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 课程安排
仲裁实务技巧
四、 主讲人
谢卫民 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工作处处长
五、 参加人员
青年律师民事诉讼学习训练营全体学员
欢迎全市其他感兴趣的律师旁听
联 系 人:周山清
联系方式: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