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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年律师民事诉讼学习训练营上课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1220


各位学员、各位律师:

新民事诉讼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将于20131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宣传新民诉法,帮助全市律师特别是广大青年律师对新民诉法有全面、准确的理解,提高广大青年律师从事民事辩护的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应广大青年律师的要求将举办青年律师民事诉讼学习训练营(下称“训练营”)。现将训练营本周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上课时间

1223日(周日):上午90012:00

二、 上课地点

市律协多功能厅

三、 课程安排

仲裁实务技巧

四、 主讲人

谢卫民     深圳国际仲裁院调解工作处处长

五、 参加人员

青年律师民事诉讼学习训练营全体学员

欢迎全市其他感兴趣的律师旁听

 

 

联 系 人:周山清        

联系方式:83025233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