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班通知】关于二〇一四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开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熊丹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二〇一四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定于2014年12月22日—2015年1月16日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三楼报告厅举办。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注:12月22日上午为开班仪式,请各位实习人员着正装于上午8:30—9:20期间完成签到,9:20后将不再接受签到。培训期间将结合课程安排模拟法庭、案件讨论、交流会等,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件<将于12月22日上午签到时发放>)
二、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三楼报告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一)驾车线路:由于市政地铁工程正在建设中,校区北面大门(丽水路)进出不便,进出大学城的社会车辆须绕行大学城留仙大道正门进入。进入大学城园内的各种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等)均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路线1:沙河西路———天虹路口———转留仙大道(东行)———大学城正门———清华校区
路线2:南坪快速———大学城出口———转留仙大道(西行)———大学城正门———清华校区
(二)地铁:环中线(5号线)大学城站下,在附近的丽水路南站搭乘36路、49路或81路公交车,在大学城南门站下车。
(三)公交:36路、43路 、49路、81路 、B736路
三、培训考核办法
1、出勤率高于95%且考试成绩高于65分(包括等于)者为培训合格;
2、考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姓名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3、考勤合格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4、考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年度培训和考试;
5、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合格者,均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次培训及考试;
6、集中培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7、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有怀孕、患流感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以便市律协做好相应安排。
联系人:熊丹、陈嘉敏、黄红珍
电 话: 88301969、83020322、88281715
附件:1、《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地图》及相关到达路线。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