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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通知】关于二〇一四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开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熊丹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二〇一四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定于20141222日—2015116日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三楼报告厅举办。请各律师事务所通知本所已报名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41222日(星期一)-2015116日(星期五)

上午9:30-12:00;下午13:30-16: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注:1222日上午为开班仪式,请各位实习人员着正装于上午8:309:20期间完成签到,9:20后将不再接受签到。培训期间将结合课程安排模拟法庭、案件讨论、交流会等,具体课程安排详见课件<将于1222日上午签到时发放>)

二、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三楼报告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一)驾车线路:由于市政地铁工程正在建设中,校区北面大门(丽水路)进出不便,进出大学城的社会车辆须绕行大学城留仙大道正门进入。进入大学城园内的各种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等)均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路线1:沙河西路———天虹路口———转留仙大道(东行)———大学城正门———清华校区

路线2:南坪快速———大学城出口———转留仙大道(西行)———大学城正门———清华校区

(二)地铁:环中线(5号线)大学城站下,在附近的丽水路南站搭乘36路、49路或81路公交车,在大学城南门站下车。

(三)公交:36路、43路 、49路、81路 、B736

三、培训考核办法

1、出勤率高于95%且考试成绩高于65分(包括等于)者为培训合格;

2、考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参加培训的学员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课,非因以下原因不得请假:

1)因病请假者,需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因开庭请假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A、开庭传票复印件;

B、被委托人姓名为请假者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C、请假者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请假证明》原件。

3、考勤合格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4、考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为培训不合格,培训不合格者须重新报名参加下年度培训和考试;

5、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合格者,均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次培训及考试;

6、集中培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7、参加培训的学员如有怀孕、患流感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以便市律协做好相应安排。

 

联系人:熊丹、陈嘉敏、黄红珍

电 话: 883019698302032288281715

 

附件:1《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地图》及相关到达路线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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