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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教育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7日 作者:维权纪律部 责任编辑:刘娟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工作方案落实本所专项治理工作学习教育培训,请各律师事务所按要求于330日前完成学习任务,现将近期学习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3+1”课学习任务。3课”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党史教育学习、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学习,要求本所党员律师、执业律师学习全员覆盖,且学习时长不少于10小时。另“1课”,即律所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律师进行政治规矩学习,要求党员律师全覆盖。(学习课表见附件1

二、 “2位”负责人讲课并开展学习活动。律所负责人要为本所律师讲一次职业道德专题课,并开展主题活动;党组织负责人组织专题党课,并开展各类学习活动。每位党员律师要报告或分项一次学习体会。各律师事务所要通过组织开展读书会、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等深化学习成果。

三、受处分会员重点培训。各律师事务所要督促本所受处分人员完成执业纪律培训,并于330前通过协会公众号完成纪律教育培训测试(扫描下方二维码测试),测试记录由市律协秘书处从后台统计。

四、开展先进典型教育。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如通过市律协微信公众号观看“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宣传片等(律师学院公众号先进典型栏目将于27日上线)。

五、建立学习台账。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台账,如各律所部署相关工作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工作日志、照片等记录;律师参加每项学习的学习记录、学习签到表、学习照片、学习心得等;律师事务所自行开展学习教育、“2位”负责人讲课的相关记录、照片等。各区属律师事务所相关台账电子版报各区司法局,市属律师事务所相关台账电子版报市司法局。

六、及时组织补课。各律师事务所发现本所律师因故没有及时学习或没有完成相关学习任务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补课,并将补课通知、补课学习记录一并留档。(可关注深圳律师学院公众号,点击我的课程,选择需要补课的课程在线学习。)

七、对标学习要求逐一进行查漏补缺。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标学习要求,对本所律师是否完成“3+1”必修课、律师学习课时是否达到10小时、受处分人员是否完成纪律教育培训测试、每位律师是否做好每次学习记录并提交学习心得等逐一查漏补缺。

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务必完成相关工作,以完成学习教育阶段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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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教育培训测试二维码

附:学习教育课程表

 

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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